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服务指南
时间:2015-11-13 来源:吴忠市总工会 作者:
服务内容:困难职工生活救助
办理窗口:帮扶救助窗口
救助对象:市属已建立工会组织单位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救助措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当年可享受一次性生活救助。
办理程序
1、审核求助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凭证,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登记审批表》,注明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住址。
2、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助对象家庭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报市总领导审批。
3、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可享受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
申请材料:凡符合申请救助的职工(农民工)需提供申请救助书面材料、身份证、家庭所有人口的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或乡、镇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所有人的收入证明或失业(无收入)证明、困难职工电子档案、低保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职工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农民工还应当提供用工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助对象情况的审查、核实工作,因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证明不全的,由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办结时间自资料补齐之日起另行计算。
工会维权热线:12351 65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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