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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总工会

关于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4-06    来源:宁夏总工会   作者:

吴忠市利通区

总工会文

   吴利工发[2013]6


关于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

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工会、区直属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决定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企业与职工合作共赢为主题,坚持把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劳动关系协调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通过“一函两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向实际化、实效化发展。

三、具体内容、作用及意义

“一函两书”制度,由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三部分组成,是一个集提示性和纠偏功能为一体的工作体系。

提示函由各乡镇工会根据辖区企业民主建设情况,对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完善的企业,以友善提示的形式,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事宜的通知性文书(见附件1,重在提醒提示。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是利通区总工会根据各基层工会的反应和申请,对企业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行为发出的警示性文书,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做好民主管理方面的整改工作(样式见附件2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是指企业在接到利通区总工会对未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企业,提请劳动部门予以处罚的建议文书。

“一函两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是为了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赋予工会监督职责,充分调动职工、企业、工会各方积极性,以“提醒、督促、建议处罚”等形式,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际化、实效化,保障和维护职工在企业民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的实现。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41日至430日)

各乡镇工会以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为重点,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企业民主工作实际和状况,建立提示信息目录,为适时开展“一函两书”工作打好基础。

(二)实施阶段(51日至1130日)

各乡镇工会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针对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提示函”,并监督、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对一些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且不根据“提示函”内容进行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内容的企业,提请利通区总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由各级工会共同监督,强制规范企业民主行为。

(三)考核总结(121日至1231日)

一是区总工会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企业开展“一函两书”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乡镇工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不断总结经验,建立“一函两书”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实现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各个环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将重点放在清理整顿辖区企业民主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迅速摸清家底,建立企业名录,并根据实际,服务到位,监督到位,实行动态化管理。

3、强化职责服务。利通区总工会民管部是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部室,要加强与各基层工会的沟通联系,帮助指导基层“一函两书”的各项工作;协调劳动部门,落实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的发布与落实,全面提升全区企业民主化管理水平。

附:1提示函

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

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

   

吴忠市利通区总工会

2013年3月7日  

                                                      

吴忠市利通区总工会                   2013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