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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总工会

吴忠中院寓教于乐将法治“种子”植入孩子心灵

时间:2020-09-01    来源:   作者:

 

    “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将《民法典》称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吗?”8月26日,在轻松欢乐的氛围中,吴忠中院民事第二审判团队将充满趣味的《民法典》普法宣传带给利通区怡园社区的小学生们

“7岁的小朋友将父亲的手表卖给二手商店父母能否要求退回?”“13岁的小朋友为主播打赏8万元父母能否追回打赏?”“明知服务员上错菜仍然吃完是否需要付钱?”主讲人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贴近生活的小故事,向同学们在普及《民法典》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建立起“幼小”的法治理念,种下法治精神的“种子”,传承法治的“基因”。  

本次普法宣传通过设问抢答、分组PK、合作讨论、延伸拓展、“我是小法官”等多个趣味环节,充分发挥同学们的想象力和主观能动性,让同学们能够主动融入,在宣讲中积极互动交流,在保持原有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鼓励同学们深挖延伸、设想场景、提问讨论,由主讲人为同学们引导讲解,宣讲气氛十分活跃。

为了让本次宣讲能够更快拉进与同学们的距离,激发起同学们对于法律的热情,主讲人运用更加接地气、有温度、有趣味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事例,向同学们讲解《民法典》的概念、编纂过程和颁布意义,结合未成年人相关法条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阐述《民法典》伴随着“人生之初”“成年之后”“成家置业”“养老继承”的各个重要阶段。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在寓教于乐中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传承法治理念是每一位法院人的光荣使命,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指示的具体表现。今后,将进一步探索更加科学、丰富、有趣的形式方法,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中院干部贺江较有兴致地说。(张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