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 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时间:2019-02-18 来源:宁夏总工会 作者:
吴忠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
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工(农)业园区总工会,市直属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广大职工增强新时代工人阶级的自豪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自治区总工会将在2019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的通知》(宁工发〔2019〕6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荐评选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近年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二)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近年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员工。
(三)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近年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厂、车间、科室、工段、班组、项目组等最基本的工作单位。
二、推荐条件
自治区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市级、系统(行业)或集团公司级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提升工程、特色产业品牌工程、新兴产业提速工程、现代服务业提档工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在推进脱贫攻坚、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深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在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构筑西北生态安全屏障、铁腕整治污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绿色城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及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技术革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民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在增强团队凝聚力、影响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名额
2019年区总分配给我市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名额共25个,其中: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2个、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13个、自治区工人先锋号10个。
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中,非公企业奖状1个。
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11名,农民工2名。其中,非公企业人员10名,女性4名。
自治区工人先锋号中, 非公企业班组7个。
四、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自治区评选领导小组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基层单位公示、市(系统或工农业园区)公示和全区公示(三级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基层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审议通过,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报推荐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及结构要求,经县(市、区)党委、系统工会或工农业园区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出推荐对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吴忠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
(三)吴忠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初审,确定拟向自治区总工会推荐名单,经吴忠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总工会初审。
(四)自治区总工会初审反馈后,吴忠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复审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根据公示情况,经吴忠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提请市委常委会同意后报自治区总工会复审。
五、推荐评选进度
(一)初审推荐。2月21日前,各推荐单位根据基层申报情况和推荐名额及结构要求,提出推荐对象,登录宁夏总工会劳模工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在管理平台上报初审材料,由吴忠市总工会初审。主要报送:①初审推荐工作报告;②《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初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须根据推荐对象事迹进行排序);③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3000字,事迹简介1000字);④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材料扫描件;⑤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稿及公示现场照片扫描件;⑥《吴忠市五一劳动奖公示情况反馈表》扫描件;⑦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会议纪要(红头文件)或会议记录(加盖公章)扫描件;⑧拟推荐对象获得最高荣誉证书扫描件;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②③项需上报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①、④-⑧项在管理平台上报。
(二)初审上报。2月26日前,吴忠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完成初审,经吴忠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报自治区总工会初审。
(三)初审反馈。3月18日前,吴忠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将初步表彰对象反馈至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登陆管理平台填报复审材料,同时将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推荐审批表(一式四份)报送吴忠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并提供电子版。推荐审批表登陆宁夏总工会官方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下载。
(四)正式推荐。3月22日前,确定正式推荐对象,经吴忠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提请市委常委会同意后,在《吴忠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总工会进行复审。
六、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进度有序进行,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要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推荐工作程序,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后立即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格把握工作进度,掌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各推荐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坚持代表广泛、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原则,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2019年我市推荐的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原则上从历年来吴忠市劳动模范以及吴忠市五一劳动奖获得者中推荐。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不作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评选;已获得自治区五一劳动奖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推荐。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推荐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人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推荐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要充分听取地方统战部门的意见。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股份制企业未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以及环保不达标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自事发起3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等不能作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被推荐人选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属组织、纪检部门同意。
联 系 人:马 超 马芳芳
联系电话:0953-2120502
邮箱地址:wzsghjjb@163.com
附件:
1.2019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相关概念说明
3.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初审推荐汇总表
4.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样本)
5.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公示(样本)
6.自治区五一劳动奖公示情况反馈表
7.自治区五一劳动奖事迹简介(样本)
吴忠市总工会
2019年2月11日
- 上一篇: 红寺堡区举办第三届农民工黄花菜采摘技...
- 下一篇: 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吴忠市五一劳动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