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忠市总工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06-01 来源:法保部 郭亚军 作者:
吴忠市总工会文件
吴工发〔2017〕14号
关于印发《吴忠市总工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太阳山开发区工会,市直属各基层工会,机关各部(室):
现将《吴忠市总工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郭亚军
电 话:0953-6512351
电子邮箱:wzszghfbb@163.com
吴忠市总工会
2017年5月3日
吴忠市总工会 “七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发 [2016]11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26号)文件精神,根据全总、自治区总工会和吴忠市依法治市协调小组的总体部署,为组织实施好我市工会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七五”普法),深入推进工会系统依法治理进程,不断增强职工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全市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 职工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繁荣,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会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工会专职干部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必知必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主席的法治观念和工会会员中的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五个吴忠”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职工,服务职工。以满足职工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和落脚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实践,紧贴广大职工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服务职工之中,大力实施法治宣传惠民工程,着力解决职工的法律难题,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工会各项工作中,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者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推动依法建会、依法治会的总体进程。
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指导。依托“宁夏工会工作服务平台”“吴忠两微一端工会服务平台”,对建档录入的工会组织、工会会员进行详细分类,确定普法对象,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分类指导,将普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坚持依职普法,落实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会重点,按照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细化普法规划和计划,细化普法措施和考评标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工作者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重点加强工会专职干部、基层工会工作者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大力宣传工会系统参与科学立法、监督严格执法、推动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联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推进工会改革试点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着眼于推动健全完善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广泛组织职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定。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全市工会干部职工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提升工会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和职工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了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建设尊崇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法定权利,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职工法治文化。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道德水平、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职工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宣传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体系建设、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情况,推动法治文化和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工会专职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专职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专职工会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促使各级工会干部熟练掌握和理解《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内容,切实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七五”期间,对各级工会专职干部法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工会会员中的党员以更高标准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模范党员。
(二)继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制定《“法律八进”阶段性实施方案》(“法律八进”为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社会组织),结合实际,以工会会员为抓手,创新主题活动,推进基层普法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分阶段评比,五年全覆盖”的原则,对“法律八进”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基层职工中的影响力,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社会组织管理者、工人、农民等社会群体加强宪法和基层民主自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促进广大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等活动结合起来。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进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适时在基层工会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
(三)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重点推动开展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扎实开展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行动,在做好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其更易接受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工会普法工作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拓展宣传渠道,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模式。以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学法需求为导向,创新形式,善用网络,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打造工会系统普法宣传网络载体,重点培育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让法治融入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工作与生活;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新媒体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增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的法治宣传和服务功能,打造工会工作者和职工触手可及的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集群,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四、工作步骤
全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完成本级工会“七五”普法工作方案,于2017年5月30日报送市总普法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提高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群众对“七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下半年至2020上半年。依据本规划和市、县(区)总工会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规划和市、县(区)总工会“七五”普法方案的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全市各级工会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同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迎接市“七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七五”普法过程中,全市各级工会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总工会成立“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彭健任组长,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丁立群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总法保部、办公室、组建网信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民管女工部、帮扶中心组成;市总工会普法办设在法保部,由法保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落实“谁服务谁负责”普法责任,在安排工作、服务职工、服务基层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会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
(二)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把法律知识培训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细化年度任务,设置量化指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和期末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报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系统工会、基层企业工会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逐步提高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比例。各地工会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充分整合自有资源,通过学习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普法骨干队伍。要明确普法信息员,加强与市总普法办的联系,及时收集报送各地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要鼓励和引导工会工作者、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有能力的职工加入工会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工会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活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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