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服务指南
时间:2015-11-13 来源:吴忠市总工会 作者:
服务内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
办理窗口:帮扶救助窗口
救助对象: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需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一)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收入570元以下)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
(二)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三)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四)遭受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以上资助对象为应届、往届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二本大学生以及普通高中学生(往届生要求必须是在校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已给予助学的子女以及国家规定免除学费的院校学生不在助学范围。
救助措施: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当年可享受一次性助学救助。
办理程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与每年8月10日前报市总帮扶中心审核。
2、帮扶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助对象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报市总领导审核、公示后开展救助。
申请材料: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需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审批表》,提供申请救助书面材料、身份证、家庭所有人口的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低保证、考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成绩单、学生证、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或乡、镇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所有人的收入证明或失业(无收入)证明、困难职工电子档案;患重大疾病或残疾困难职工需出具病历和残疾人证复印件;农民工还应当提供用工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亲女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市本级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需提供受助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利南支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广场新百旁边)。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助对象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并于每年的8月30日前开展救助。
工会维权热线:12351 65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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